序
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,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
桃之夭夭,有鲼有实,之子于归,宜其家室。
桃之夭夭,其叶蓁蓁,之子于归,宜其家人。
第一次看到这首诗的时候,我拓写下来,贴于书房。被他看到,大手拍拍我的头,亲切的称呼我为桃夭……
一
深夜,关上车门,看他驾车绝尘而去,我想,我是逃了吧?
关上房门,我抱膝蹲坐在地上,难道这是我想要的吗?我问自己,乱乱的竟没有答案。
可以陪他到很晚,我写稿子,他忙工作,第二天依然早起做早饭给他吃,喜欢这种细水长流的幸福……
然而我却选择逃离……
二
曾经,手机里存满了他的短讯,舍不得删。
“小傻瓜”,他恋恋的称呼我,手掌的余温甚至还停留在我的发梢……
打开电话,一条一条的读着他的讯息,再一条一条地删掉。
每删一次,身体就会没来由的颤抖一下,慢慢的,心也随着删掉的短讯而一点一点的变凉,逐而麻木……
原来,生活方式的改变,竟是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。
三
报社新来了个实习生,当她问起我名字的时候,我竟痴痴的答道:“桃夭”。
于是,从此之后,我所有的文章署名,都是“桃夭”。
四
总编派我外出采访,时值三月,桃花盛放的季节。
我欣欣然领命。
乡下未经污染的河畔,成片的桃林,远非城市中喧嚣的花市所能比拟。
夭夭兮、灼灼兮,桃花如同一片片绯红的轻云,让我流连往返。
“有人落水了……”
蓦地,我一惊,记者的新闻敏感度让我顾不得欣赏桃花,飞跑着赶去现场……
原来,附近的一所学校,出来春游的孩子们的船,翻了……
这样的大事应该能上头版了吧,我心里一面描绘着总编看到我抢到头版的喜悦,一面被孩子们叫声刺痛着,人性的本能,我,也跳了落去……
能救上来一个是一个吧……
在我昏迷之前,他的影子在我脑海中闪过,不,不仅仅是闪过,是定格!
五
葬礼上,他来了,我有些意外。
那么,就让我最后一次好好看看他吧,可是根本做不到,因为我无法起身。但他的样子,应该早已篆刻在我心里了吧,无可替代。
我能感觉到,当他经过我身旁时,一滴滚烫的泪穿过厚重的棺木,滴到了我心里,灼得我生疼……
我也哭,如果还有泪的话……
后记
奈何桥边,我拒绝了孟婆端来的汤……
因此,下一世,我只能转世为一种无法表达自己的植物,于是,不假思索的,我选择了桃花……
花市熙熙攘攘的人群中,我认出了他,而他,只瞟了我一眼,就将我抱回了家。
仿佛一切都没有变。
也许是劫数吧……
桃?逃?
难道我真的逃得掉吗?
“你喜欢我吗?”
“你呢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我不是肥婆,却爱上了个胖子……
修改于2007/02/23, 完稿于2007/02/25晨
